罗定市“四抓”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
今年以来,罗定市针对近年来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特别是利用职务进行犯罪的原因和特点,采取“四抓”措施,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
一、抓典型,确立管理的重点。充分利用有限资源,选取素龙镇、附城镇、罗镜镇为试点镇,并在上述三镇中选取三个自然村为试点村,实行典型示范镇、示范村进行重点预防,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周边”的管理网络。同时,把违法违纪的高发群体的“三类人员”(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作为重点对象,进行重点预防,并签订《廉洁保证书》。
二、抓教育,强化源头预防。一是加强教育。采取送法下乡、送书下乡等方式,通过举办集中教育学习、巡回法律讲座等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法制培训。同时,将《职务犯罪预防手册》、《农村干部法律手册》等简单实用的学习资料送给基层干部阅读和学习。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与乡镇党委建立联系机制,联络员每季度到负责联系的乡镇进行一次走访调查,了解基层干部廉政信息,提出建议,构建起以乡镇为支点、以联络员为杠杆、以村委为受力点的三点联动预防网络。
三、抓监督,充实管理工作力量。一是由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深入乡村,把接待群众来访、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咨询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积极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二是发挥基层纪检监察信访点的作用,接受咨询投诉,落实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的联系沟通,防止其利益被忽视和侵害。
四、抓惩处,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力。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对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此外,市相关职能部门正加紧对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假单据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排查工作,以杜绝相同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