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实施“1234”规划建立辖区大项目职务犯罪预防机制
近日,罗定市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点项目投资大、周期长、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等易导致职务犯罪的特点,在坚持监督不干扰、公开透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前提下,实施“1234”规划,以抓好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预防工作为重点,全面建立辖区大项目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预防腐败氛围,以实现“干部零违纪、职工零犯罪、企业零案件、工程零事故”的“四零”管理目标,保证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群众满意。
一、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一是由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审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等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预防项目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每半年总结和部署一次工作;建立联合办公制度,主要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人定期到项目工地察看,不定期参加活动,并随时互通情况,交流信息,解决问题,研究对策;建立工程项目的预防档案,将个案预防所有的相关材料建立后,都要以文字或者图片的形式存入档案之中。
二、签订“二个保证书”。一是落实保证书制度。即分别与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签订《廉洁承诺保证书》,以书面形式落实各方廉政责任。保证书的基本内容包括:项目主管部门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为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施工单位应及时举报工程过程中受贿及因索贿故意刁难的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防止犯罪发生、杜绝因施工质量降低、偷工减料而行贿等。二是建立同步预防工作制度。主要围绕教育、监督、检查等环节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如4月29日,就投资近5亿元的国道323线罗梅公路、罗冲公路大修工程,与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路桥管理中心签订了《国道323线罗梅公路、罗冲公路大修工程实施同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并共同编写《国道324线罗梅公路罗冲路大修工程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手册》,明确了《同步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同步预防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同步预防举报奖励制度》等三项制度,预防“工程上马,干部下马”。
三、施行“三个步骤”。主要采取警示教育、警示宣传和警示谈话三项措施,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警示教育主要是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明确责任和义务,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和资源,绷紧思想的弦,警钟长鸣,绝不能以身试法。警示宣传即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唤醒群众的参与意识,将广告牌树立在工地,编写《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送到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的手中,并设立举报电话,时刻警省。警示谈话即对有违纪或轻微违法苗头的,预防办适时介入,开展谈心交流活动,整肃纪律,防微杜渐。
四、监督“四个环节”。为保障制度健全,程序透明,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四个环节上:一是强化招投标环节的监管。工程项目招投标时,专项预防办工作人员到实体和程序方面临场监督,对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进一步核对,对发现存在经营资格问题或重大行贿劣迹的,建议评委会取消投标资格,彻底杜绝串标、围标和利用招标进行索贿受贿等行为。二是强化工程变更环节的监管。认真参与审查变更工程设计的措施,不能变的坚决不变,可变可不变的尽量不变或少变,有变更的情况时,专项预防办工作人员做到适时介入。通过严格变更设计管理,既防范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发生,也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投标,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三是强化资金拨付环节的监管。资金的拨付使用,明确结算凭证审签制度,各环节的签批手续、资金的流向必须清楚,帐目记录符合规范。预防办工作人员经常对以上四项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在流程中无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调查。四是强化工程验收环节的监管。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员工廉政等情况进行重点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建设的验收细则进行监督,对各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