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共云浮市纪委 >石都在线>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云浮市新兴县建立健全乡镇办案四项保障机制连续九年消灭乡镇办案“空白点”

2009-06-09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2001年以来,云浮市新兴县建立健全乡镇办案工作四项保障机制,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连续九年消灭乡镇办案“空白点”,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思想保障机制。针对有些基层干部怕抓办案会影响农村稳定、影响基层干部创业、影响党委政府与基层干部关系,存在不支持抓办案、不想抓办案、不敢抓办案的思想认识误区,该县由县委主要领导和纪委领导在县纪委全会及有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办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消除误区。同时,建立健全乡镇办案责任制,把办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党委书记为查办案件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委政府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办案,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镇领导,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对不敢办案的镇纪委书记,进行换岗。

二是组织保障机制。县纪委定期研究乡镇办案工作,把重要的工作部署纳入县纪委常委会的工作日程,帮助各镇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指导办案工作。县纪委牵头,成立由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各镇办案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结合查办案件,把镇自办案件工作引向深入。

三是队伍保障机制。各镇设置正股级建制的监察室,由镇纪委副书记兼任室主任。各镇纪委分别配备了3~5名纪委委员,把素质高、业务精、年轻优秀的干部,选拔到镇纪检监察岗位上来,不断优化干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同时,加大对镇级纪检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

四是硬件保障机制。为改善镇纪委办公条件,达到市纪委提出的“五有”的要求(即:有较强的班子和队伍、有基本的办公条件和设备、有基本的工作制度、有正常业务、有工作亮点),县纪委积极协调,努力争取,县、镇两级加大对办案工作的投入。目前,各镇纪委都有独立办公室和电脑、电话、档案柜等常用办公设备,对镇纪委办案用车和其他需要的,县纪委协调各镇统筹兼顾、优先安排。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