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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郁南县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

2009-04-24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日,云浮市郁南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

党风廉政监督员采取村民推荐、个人自荐与组织考察选任等方式,由镇纪委考察后,在经济收入较大、公益事业较多的村民小组聘请1名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较强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党员或村民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党风廉政监督员任期两年,期满可连任。

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向镇纪委或县党廉办反映基层意见、建立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监督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协助所在镇、村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等。

党风廉政监督员实行如下工作制度:一是定期联系制度。镇纪委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座谈会,通报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指定专人与党风廉政监督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总结分析监督员反馈的信息,对开展监督工作进行指导。二是信息收集与反馈制度。党风廉政监督员可采取走访、接受群众投诉、参与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廉政情况进行了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纪委将收集的信息梳理归类后,及时上报县党廉办。县党廉办对收集到的信息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诫勉谈话、立案调查、移交其他部门查处等措施,并及时向党风廉政监督员反馈问题处理情况。三是举报工作台帐制度。举报工作台帐由各党风廉政监督员所在镇纪委建立和保管,确保安全保密。县党廉办将不定期对建立台帐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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