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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郁南县四项措施推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有效开展

2009-03-27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年来,云浮市郁南县通过“抓队伍、建制度、重投入、求实效”四项措施,积极推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开展。

一、抓队伍,优化人员配置。该县纪委监察局与编办、人事局联合发文,采用“海选”的办法在全县范围选拔组员。通过自荐、组织推荐、考核、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等环节,选拔12名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担任副组长或纪检监察员,为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目前,该县18名派驻机构干部平均年龄39岁,40岁以下11人,大专以上学历16人。

二、建制度,规范日常管理。该县出台了《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工作管理规定》和《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工作管理规定》,出台并公布上墙《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学习制度》、《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会议制度》、《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职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守则》和《纪检监察干部守则》等制度,明确派驻机构及其干部的职责权利、工作任务、工作程序、纪律要求。同时,派驻机构干部实行挂牌(胸卡)亮证(台卡)上班制度,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重投入,完善办公设施。该县通过“三个一点”(县纪委机关出一点、驻在部门出一点和授权管理单位出一点)的办法解决派驻机构开办经费。共筹集资金14.5万元,用于装修办公室、购置办公设备。各派驻机构有专用的办公室1至2个,配有电脑、保密柜、激光打印机、空调、办公台椅等办公设施。同时,县财政给予派驻机构干部每人每月35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

 四、求实效,强化监督检查。该县通过在县直部门设置6个派驻机构,行政编制18名,授权管理110个县直单位,加强了对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深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自2007年9月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制以来,各派驻机构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信访件77件次,经初核转立案3宗3人,为18名干部澄清了是非,对13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协助县纪委机关查处案件12宗,协助驻在部门和授权管理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2项,为班子决策提供有效建议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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