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县建立行政机关服务无障碍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近日,云浮市云安县下发《云安县建立行政机关服务无障碍机制的实施方案》, 明确要求要建立“沟通无障碍”和“发展无障碍”机制,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行政服务质量,改善投资软环境,增创环境新优势。
一、建立“沟通无障碍”机制
一是要做到视觉“无障碍”。行政机关应当做到指引及标识清楚、表达准确、字迹清晰,使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每个单位要做到在明显位置设置办公平面示意图,详细标明本单位内设机构及各办公室具体位置;要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工作职能、职责职权范围、主要工作业务和所需要的相关程序;办公桌上要放工作人员的台牌,工作时间内要佩戴工作证,且对着装、仪容和形体也作了严格规定。
二是要做到语言“无障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尽量讲普通话和粤语,要熟悉工作业务和相关政策,对群众或来访单位提出的问题或咨询的内容要给予明确的答复,不能办的要说明原因;要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生、冷、横、硬的话;工作时间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干与工作无关的活,严禁利用上班时间打网络游戏、看网络电影、进行网上聊天、从事股票交易。
三是要做到程序“无障碍”。行政机关要对外公开办公电话、设置留言板,实行预约服务,不让群众走冤枉路。要全面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模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为办事的群众及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与良好环境。
二、建立“发展无障碍”机制
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社会群众或单位到行政机关办事或来电询问、反馈有关情况,第一位接受询问或接电话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1)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若申请人的资料齐全,要予以当场受理,可以当场办结的,应当予以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说明理由。(2)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带领办事群众到承办的具体股(室),并帮助办事群众联系到具体承办人。(3)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单位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明确向办事群众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情的具体承办单位、所在地址或联系方式,必要时要亲自引领前往。
二是实行限时办结制。要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办结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的环境。该《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事项,牵头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时限表》,明确规定该事项办理流程和各部门办理时限;对于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各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项目,对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社会弱势群体,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特事特办、从简从快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受理,专人跟踪督办。
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制。为切实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加强社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各镇、县直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要对外公开行政职能、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员,咨询、服务、举报方式及处理结果;行政审批需要提供的资料、程序、时限及收费标准和依据等情况。要求公开的形式要简单清楚、便于操作,以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