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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狠抓七项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08-11-12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今年以来,云浮市云安县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狠抓七项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抓责任落实。年初,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县直有关单位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将全年反腐倡廉工作细化为6大类58项任务,逐项明确工作要求、分管县领导、具体组织落实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形成县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配合部门共同抓、纪委组织协调的责任体系。县委书记与各镇、县直各系统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镇也与各村(居)党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县纪委加大督促考核力度,考核结果除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外,一律记入个人档案之中,作为今后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督自律规范。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县纪委负责人与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5人次、诫勉谈话2次;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对新录用公务员、新提拔副科以上干部进行廉政培训。加强对公务用车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监督管理,暂未发现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以及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现象。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县120个村(居)“两委”全部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暂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三、保办案势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连续8年实现镇级办案率100%。案件审理质量不断提高,连续8年无一申诉案件。

四、解民生难题。始终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和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举办县级行风热线8期,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问题132个,已解决126个。开展支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一折通”发放中央、省种粮直接补贴675.86万元,惠及农户62518人;取消涉农收费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费,落实困难家庭子女读书“一免一补”政策,共减轻群众负担44.41万元。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1宗,没收假冒伪劣化肥、种子14.36吨。在全县教育和卫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五、拓治腐源头。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和专户管理的范围,采取“以票控管”、“银行代收”的做法,强化源头监督;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将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和政府采购资金列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平台和建设“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促进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透明化、规范化、科学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县、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县、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接办4807件,办结4610件;试行开通县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六、建教育基地。抓好“清风工程”建设,打造廉政文化的新基地,为群众提供一个寓娱乐休闲和廉洁教育于一体的好场所。目前,“清风路”已完工,该路全长1000米,总投资约86万元,内设清风亭、文化廊、廉石、“一清二白、两袖清风”花池等景观,栽种垂柳、木棉、细叶榕、秋枫、桂花、珍珠石榴、山茶花、苏铁、灰莉、观音竹、台湾草皮等植物,营造一个集育廉、观景、休闲于一体的河堤景观;面积1000多亩的“清风林”正在种植当中,计划在3-5年内种植完毕。

七、创阳光村务。按照《云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决策权、选人用人权、事权、财权的行使,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全县120个村(居)委会实行“村账镇代理”制度,“组账村代理”制度稳步推进,村(居)党支部设立了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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