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加快村级会计由镇街财政结算中心代理
近日,云浮市云城区在河口街开展了村级会计镇(街)财政结算中心代理试点,实行村级会计由镇(街)经管站代理移交到镇(街)财政结算中心代理。实施新的代理方式后,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代理效率和质量,推进村级财务电算化、规范化管理和财务公开,从源头上防治村官腐败。云城区规划在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所辖7个镇(街)、110个村(居)委会的代理移交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协调。镇(街)成立村级会计镇(街)财政结算中心代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镇(街)纪委领导、政府分管财贸工作的领导、挂钩各村(居)委会的干部、经管站负责村帐核算的人员、财政结算中心主任和结算中心会计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召开各村(居)委会成员会议、各村(居)委会三个小组(发展组、召集组、监督组)成员会议和各村(居)委会村民(代表)表决代理事项会议,加强宣传发动;协调各村(居)委会与镇(街)财政结算中心订委托代理记账的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对各村(居)委会的监督组成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二、开展清产核资。做好现有资产与账务的核对,检查是否达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帐表相符等。如发现不符,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并进行账务处理。
三、实施资料交接。各村(居)委会的报账员负责把2008年12月份的收支凭证整理并完备相关手续报镇(街)经管站,镇(街)经管站搞好会计核算的年结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并移交镇(街)财政结算中心。移交前镇(街)财政结算中心必须对移交表所列示的资产数据与会计账、报表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移交人、接管人、各村(居)委会主任、报账员共同签名,2009年1月起的会计档案由财政结算中心保管。
四、全面实施代理。在保持村(居)委会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审批权不变,以村(居)委会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机制不变,以及不准平调各村(居)委会的资金、不准借支、不准挪用的原则基础上, 2009年 1月 31日前 ,全区各镇(街)财政结算中心把接管的各村(居)委会的会计资料进行开账核算。所有送镇(街)财政结算中心单据,必须在每月10日前先经村监督组审核后再上报。财政结算中心要在每月的20日前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要求完成核算工作,各村(居)委会的报账员要在每月的25日前到镇财政结算中心领取上月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送回村(居)委会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