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四项措施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
近年来,云浮市云安县把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四项监管措施,确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专帐管理。在县财政局设立新农合基金和新农合救助基金专帐,开设银行专户,各镇财政所也设立过渡专帐专户。各镇支付给农民的住院报销费用,从2005年3月起不直接支付现金,由当事人持取款凭证或以转帐的形式到信用社领取,达到了专户储存,独立建帐,封闭运行的目的。
二是专门检查。成立由县人大办、县府办、监察、卫生、社保、财政、民政、农业、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参加的新农合监督委员会,负责定期监督检查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同时,由各镇合医办收集申报补偿参合人员的住院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然后再报县合医办审核,严格按照“不应报的绝对不能有,应报的一分也不能少”的原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各种虚假冒领。
三是专题公开。县、镇、村都对新农合情况进行专题公开。由县合医办统一制作新农合公开栏,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镇合医办及村委会公开,内容包括新农合制度适用范围和起止时间、资金筹集与管理使用、补偿程序与方法、救助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各镇合医办每月将全镇获得参合人员住院补偿的人员名单、金额等综合整理列表在镇合医办、定点医疗机构和各村委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县合医办将新农合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按季度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四是专项审计。从2004年起,县审计部门每年都对全县新农合基金的筹集、补偿、管理等进行严格的专项审计,暂时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