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镜“勤廉双述”评村官两次评议平均满意率不到60%者劝辞行政职务
今年以来,罗定市罗镜镇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以强化村干部管理为重点,一方面在选配选强新一届村“两委”成员上下功夫,另一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新方法,采取新举措,建立实行了村官“勤廉双述”制度。
据了解,罗镜镇村官勤廉双述的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各村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村支部书记主持的专题“勤廉双述”会议,并由镇纪委指定专人记录。参会人员包括镇纪委领导、挂村领导(包括上级有关单位的“十百千万”驻村工作组)、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活力民主,阳光村务”的监督小组和村民代表,其中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会率不低于总人数的80%。
勤廉双述过程中,双述对象分别报告半年来的工作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述职结束后,由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并提出质询,村干部根据各自分管工作予以解答;不能现场答复的,明确答复时限,限期解答。最后由参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双述对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镇纪委,并将有关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全村党员群众的监督。
该镇把双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全年工作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以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村“两委”干部年度内两次评议平均满意率达不到80%的,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终镇级以上各类先进评选资格;对两次评议平均满意率达不到60%的,建议镇党委免去其党内职务,并劝其辞去行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