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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郁南县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管理

2008-06-02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最近,云浮市郁南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大有形建筑市场监管的力度,防止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工程结算过程中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若干规定》明确入市交易工程范围:凡属于政府性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除国家规定保密、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项目外),所有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交通、能源、水利、邮政、通讯等专业工程,环保、市政、园林、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不论工程量大小,一律进入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对应进入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而不经交易中心,或未经批准而私自发包的,以及不按规定的招标方式进行承发包的场外交易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若干规定》明确工程入市交易形式: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工程预算量额度为标准,交易形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采用招标方式。经项目审核部门核定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项目,也必须进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工程交易见证书》。

《若干规定》明确工程交易后续监管: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增加工程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增加投资大于5%以上的,必须报县建设局备案;增加投资大于20%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报原立项审批部门重新立项审批。增加工程量必须进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出具《工程增加投资见证书》,否则增加投资部份的工程款一律不予拨付。

《若干规定》明确工程竣工结算要求:建设工程必须严格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县建设局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所有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程造价管理规定》进行工程结算,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由具有编制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按有关规范编制,并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凡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其竣工工程结算由建设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其他建设项目竣工工程结算由相应的造价机构审核。对资料不完备的工程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得拨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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