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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采取五项措施切实维护清明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2008-04-08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今年是实行清明节法定放假一天的第一年。入春以来,云浮市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维护清明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众到省进京上访。主要做法是:

一、及早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该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明期间维稳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有针对地、有重点地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山坟、春耕林地水源等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尤其是对可能引发越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历史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制定稳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疏导,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各级主要领导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做到亲自抓、负总责。

二、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各地各部门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五包”(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就地稳控,包劝返接返,包息诉罢访)、“五定”(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和“五个一”(一宗案件、一名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时限)的要求落实责任,切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三、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在清明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机制,确保通信畅通、信息畅通、指挥畅通;坚持“零”报告制度,一日一报,发现有矛盾激发的苗头,及时报告,及时介入调处。同时,市、县、镇三级制定预防春分清明期间联宗祭祖纠纷、春耕生产林地和灌溉用水纠纷等多项信访维稳工作预案,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应急有力,工作有效,一旦发现越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立即启动预案,重点严防借联宗祭祖之机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而引发的宗族纠纷械斗事件。

四、积极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祖。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广播、印发宣传单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信访条例》、《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并做好亲友、群众的法制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祭祖,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陋习,树立讲文明、讲科学、讲和谐的新风正气。同时,强化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祭祖行为的力度,对借祭祖恶意闹事挑起事端的挑头分子,或因祭祖引发山林大火造成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五、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万人大下访”活动。制定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和领导干部“万人大下访”工作方案,市、县、镇三级落实领导包案并明确挂钩联系点带案下访,全面排查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信重访案件,全力攻克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努力实现“四个一批”(处理一批长期积累的信访突出问题,解决一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现实问题,调整完善一批政策,化解一批信访苗头)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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