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强化政府采购一年节约2800多万元
近年来,云浮市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市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07年全市政府采购27044.65万元,比2006年增长70.87%,节约资金2890.70万元。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先后出台《云浮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云浮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量化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道德行为规范的通知》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云浮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暂行规程》、《市直单位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和《云浮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各项管理。
建设政府采购基础平台
一是规范操作流程。在云浮市政府网上公布公开招标采购操作流程、邀请招标采购操作流程、询价采购操作规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规程,从用户提出采购申请、招标公告、采购中心组织开标、公示预中标结果,到履行合同、结算付款,都作出详细规定。
二是建立全市统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专家使用,组织专家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明确评审纪律。
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的监督管理。统一全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路径,市级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公开招标均在《云浮日报》、《市政府公众网》、云浮电视台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浮门户上进行公告,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发布率达100%。举办学习培训班和政府采购讲座,邀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及大专院校的老师作专题讲座,提高专业水平。
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按“采、管分离”原则,2003年6月,市财政局设立政府采购管理科负责监督管理职能,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从市财政局分离出去,负责政府采购执行职能。采、管分离后,财政部门积极会同监察、审计、公证等监督部门加强对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的监管,并指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评标现场的监控,实现视频监控。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每年对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一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