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规范国有产权转让交易增值800多万元
近年来,云浮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严格规范企业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强化产权交易市场监管,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云浮产权交易所于2006年2月挂牌成立,受理该市除单一土地外的国有、集体产权(资产)交易。市有关部门积极与资产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协调沟通,加强对资产转让方案尤其是大宗资产转让方案的审核把关,规范资产转让过程。如转让市交警支队旧办公楼和市购物中心商场,成交价分别比评估价高出164.6万元和87.5万元。市国资委与云浮产权交易所和市土地交易中心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交易机构定期向市国资委报送国有资产交易信息统计表和分析报告。两年以来,市产权交易所共成功转让市属国有资产44宗,成交价合共6927.9万元,与资产评估值相比增加263.4万元,增值4 %。
二、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2006年,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通过整体转让的方式改制,经审核后,市政府要求该公司必须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规范交易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加强对资产转让行为的审核把关。近年来,经审核批准的资产转让行为,全部通过公开方式转让,从源头上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2005年,市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两次拍卖东街市场均不成功,要求把底价再次下调20%继续公开拍卖。市国资委研究决定把标的物首层分拆成5卡商铺拍卖,并维持底价660万元不变。通过努力,标的物全部成功拍卖,总成交价759万元,比底价高出99万元。2006年,积极抓好市中旅龙山渡假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工作,坚持公开挂牌交易,而且底价不下调,最终该公司土地和房产等资产以2600万元成交,比底价高出300万元。对有增值潜力的资产,采取暂缓拍卖的措施,等待适当时机再行拍卖,既避免资产损失,又使国有资产增值。2006年8月,市皮肤病防治院要求公开拍卖位于河滨南路凤凰桥东侧的综合楼(1至3层),评估价总值97万元。因市政府已计划把河滨南路开发成风情商业街,这必然使该地段房地产大幅增值,决定暂缓拍卖。2007年7月,该楼房(1至3层)评估总值已达198万元,仅一年时间就增值104%。对于大宗资产评估项目,都作核准或备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要求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四、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为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对市属企业的重要资产租赁行为,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如市云鹰水泥有限公司出租24万吨水泥生产线,市国资委在对水泥生产线租赁情况作调查研究基础上,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开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