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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五不准”严肃党员干部上访纪律

2008-03-26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日,云浮市云城区对党员干部上访问题重申并提出“五不准”纪律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员干部纪律。一是不准采取集体上访办法对政府施加压力;二是不准越级上访,对反映问题应逐级反映;三是不准煽动、串联、威胁他人上访;四是不准聚众闹事、拦截车辆、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五是未经批准,不准在公共场所上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同时明确,凡违反上述规定,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由所在单位部门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故意扰乱秩序,不听劝告,甚至冲击党政机关,严重影响机关工作秩序等过激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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