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八项制度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云安县结合实际,通过建立健全八项制度,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了责任落实机制。云安县纪委制定《云安县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云安县直有关单位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落实,明确了主抓单位和配合单位以及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镇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考核之中,对工作不扎实,敷衍了事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是建立了廉洁教育机制。将任前廉政谈话推广到村干部,由镇党委每年对新任职的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加强任前廉政教育。加强对村干部行为规范教育,以“八荣八耻”及“六要六不要”为内容,以国旗和天安门为背景,制作了1000个宣传台牌并下发到各村委会。深入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建立了全县首个廉洁文化示范村——六都大庆村示范点。与生态文明村建设相结合,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赠送了一批廉政道德春联、开辟了一块廉政文化宣传栏、成立了一支廉政文化业余宣传队、建立了一间廉政文化阅览室、制作了一批廉政文化石刻、观看了一场反腐倡廉教育片。
三是建立了岗位培训机制。县委启动了“根基专项计划”,对来自全县的122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重点加强对村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能力、工作方式方法、基层民主管理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选派八名年轻干部到后进村挂职村支部副书记,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
四是建立了案件查处机制。继续保持案件查办力度,落实镇办案件工作责任制,明确镇纪委书记是镇级自办案件直接责任人,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予以严肃责任追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剖析案发根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达到了“查处一个,教育一方,稳定一片”的目的。
五是建立了激励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2005年1月开始,将村干部每人每月工资提高到了350元。落实省财政“以奖代补”政策,凡年度考核合格的村干部,每月可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100-150元。实施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07年1月开始,每人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原来的48元提高到68元,退休后预计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60元——240元。加大村干部提拔力度,对连续多年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吸收为各镇站、所职工。
六是建立了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种粮补贴的监督,595.29万元种粮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农民手中,没有出现群众投诉现象。落实义务教育收费政策,建立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全县共3190名学生享受“一免一补”政策,其中免去书费133980元,给予补助159500元,未出现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加大对民政救济款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了富林镇某村支部书记贪污救济款的案件,将被贪污的1000元民政救济款及时返还给了困难村民。
七是建立了示范创新机制。制订了《云安县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村级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取了六都镇大庆村、白石镇白石村、高村镇高村村、镇安镇西安村、石城镇茶洞村、富林镇庙山村、南盛镇大枧村、前锋镇崖楼村等8个村作为示范点,开展了以加强村级日常工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村务党务公开以及监督和奖惩等五大项17个小项为内容的村级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有效规范了村级决策权、人权、事权和财权的行使。
八是建立了民主理财机制。针对“组账村管”的一般模式要求村民小组定期将账目交给村委会进行审核,属于事后把关。为此,在原有的模式上,以镇安镇西安村委会汉田村民小组作为试点,实现了监管前置。一是由组内村民代表讨论制定年度(季度)财务计划,严格以收定支;二是在银行设立专户,所有集体经济收入必须先进专户,然后才能支出;三是除日常开支由村长安排外,所有项目开支要由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本人签署同意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