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交通系统开展创建“阳光工程在交通”实践活动
近日,云浮市交通系统积极开展创建“阳光工程在交通”活动,进一步将纪律教育活动推向深入,要求通过开展“阳光工程在交通”实践活动,加快推进交通项目建设,促使全市交通建设达到“双优”(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和“双无”(无违法违纪、无被有理投诉)目标,推进阳光交通、和谐交通的建设。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阳光工程在交通”活动有序开展,交通系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制,通过着力完善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将该项活动列入交通年度工作总体计划之中,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实效性和创新性。
二、开展“阳光工程在交通”大讨论。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在交通系统中开展声势浩大的“阳光工程在交通”大讨论,要求干部职工结合交通的实际,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开展“如何确保阳光操作、阳光作业?”的讨论,并将讨论的心得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三、加强制度的建设和执行。通过清理不合时宜的制度,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行政制度、执法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廉政制度等,成立制度建设和督查小组,督促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成效,必要时依据一定的程序对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建立一套完善、可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制度,使“阳光工程在交通”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
四、完善廉政合同、廉政档案,实行廉政承诺。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项目建设、工程监管上向全社会公开廉政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在项目管理、项目建设中100%签订廉政合同,确保“双优双无”目标的实现。完善廉政档案,加强检查落实。廉政档案包括:廉政目标、廉政承诺、廉政合同、廉政措施、廉政检查记录、廉政成效等,廉政档案将廉政建设的全过程记录下来,真实反映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情况。
五、全程监督项目的各个环节。从项目的申请、审批、立项、资金拨付、项目建设、项目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主要落实审计、纪检和检察院的“三同步”:同步预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同时,监督中注重以社会监督为基础,外部监督为手段,内部监督为主体,建立一套监督的立体网络,确保各个环节都阳光作业、阳光操作,实现“阳光”普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