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六项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云浮市云安县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建立健全六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保证食品安全,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食品申诉举报受理制度。开通投诉专线电话,认真受理消费者关于食品问题的电话和信函咨询和投诉,按照消费者申诉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处理食品消费纠纷,依法查处涉及人身安全或群访群诉食品案件。在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派员开展现场调查,对当场能够认定的,依法采取行政措施,控制涉嫌食品的流通;对当场难以认定的,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笔录,按规定程序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是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制度。制订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案。加强对辖区内可能发生制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引起市场波动或严重危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事件的排查和监管,控制违法食品流通,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及时报告通报和公开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安全事件。
三是违法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禁止入市的食品,依照《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并立即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清查,通知辖区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将违法食品清退出市场。
四是市场食品准入制度。通过教育与监督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
五是食品经营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市场进行巡逻检查,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予以警示和责令改正,严重违法行为则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六是食品执法监察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食品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认真调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纪律责任,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