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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有效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2007-04-20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年来,云浮市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教育收费管理。2005年以来该市先后3次代表省迎接国家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部门的督查,国家联席部门对该市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给予高度评价,新兴县、云城区、云安县被评为省教育收费规范县。据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近年来投诉云浮市教育乱收费信访数量在全省各地级市中最少

一、强化政策宣传与责任落实。加大对教育收费的宣传力度,各地各学校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派发宣传单、街头咨询、标语、墙报、家访等形式宣传、解释教育收费政策,把教育收费宣传到家到户,使广大家长了解、熟悉收费政策,自觉抵制不合理收费,积极检举乱收费。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把它列入对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市和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教育部门、学校了解和指导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各地各学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分解到位,确保责任到人。

二、加大教育资金投入。把教育投入作为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认真抓好落实,采取财政投入、银行贷款、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资金投入力度。近年来,全市财政性教育投入达9亿多元;高中新校区建设资金绝大部分靠银行贷款,全市高中学校建设向银行贷款已达2.8亿元;全市每年吸纳社会捐资大约有500万元。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断强化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各地各学校依法依规做好收费工作。今年初市教育、监察、纠风、财政、审计、农业、物价等部门联合制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下发各地贯彻执行。各县(市、区)严格实行“五统一”、“九不准”的教育收费要求,对各项教育收费政策按规定程序进行测算、听证、确定、公布,实行“阳光施政”。对公办高中招生采取“六统一”措施,实行电脑派位,并对录取学生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所有公办学校的教育经费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地方财政专户管理。各县(市、区)都成立县(市、区)教育局、镇(街)中心小学教育经费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学校的教育经费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开支合法合规,有效防止教育经费被挪用、挤占、侵占、错位使用、滥支乱收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整改督查。各级纪检、监察、纠风、物价、教育、财政、审计、新闻出版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督查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一是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联合责任部门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去年10月底至11月初由联席部门组成考评组对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活动进行考评,并采取听汇报、查帐册、明查暗访学生、教师、家长等方法考评。二是实行“查”与“普查”、“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方法开展督查,经常开展“十五个查一查”,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箱,畅通举报渠道,对出现乱收费的当事人及学校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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