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质监局“四个结合”实现治理商业贿赂“四个到位”
云浮市质监局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立足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实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四个到位”。
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机关学习相结合,实现教育到位。将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纳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温“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派出监察人员到四个县(市)局和两个直属所作廉政教育专题报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八荣八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切入点,将防范商业贿赂意识融入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构筑起防范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实现监督到位。为防止行政执法过程中腐败的产生,通过设立商业贿赂举报箱,在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中发放征询意见函、制作行风监督卡等方式,接受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三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完善内部管理相结合,实现机制到位。与市检察机关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法院部门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内部管理行为;并实行行政机关与协会、服务部彻底分离,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实现落实到位。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出现受贿腐败问题,除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外,分管领导,直至主要负责人还将被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通过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做到时时自省、时时自律,建立起防范商业贿赂的坚固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