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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

2006-11-08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最近,云浮市、县两级6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查,并由市组织检查组对4个县(市、区)进行了抽查,抽查率67%。总体上看,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内控机制较健全,社保基金运行安全有效,各险种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暂没有发现贪污、截留、挪用基金行为。

一、制度健全。全市6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全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较为系统地制定有适合本单位特点和管理要求的业务经办管理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其中新兴县、云安县制定有较系统的制度规定和业务规范共10多份,其余市本级、云城区、罗定市、郁南县也分别制定了有关制度控制的规定,例如岗位责任制、办事程序、业务操作流程、目标责任考核等制度。

二、操作规范。各社保经办机构均设有服务窗口、明示办事程序、公布有关政策、人员挂牌上岗;严格执行业务经办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实行社保登记、变更、注销资料造册建档,完善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参保单位登记年检率达到80%;实行核发待遇双审制,定期核查发放信息;严格执行催缴通知书和加收滞纳金制度,去年催办201笔,金额645.6万元,加收滞纳金226笔,金额50.5万元;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制度,严格资金调剂调拨和待遇支付审批手续,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和财务会计核算管理,除预留支付基金外,均采用购买国债方式,保值增值。

三、监管到位。落实《云浮市社会保险工作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社保基金专项监督检查,每月对所辖县(市、区)报送的统计、会计报表进行考核通报,实行年度审计,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监管长效机制,防范贪污、截留、挪用基金行为的发生,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作。同时,加强对参保单位和享受社保待遇人员的核查,防止欺诈冒领,去年对21858个参保单位的6812个进行过稽核,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个人30938人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3962人进行了认证稽核,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两个确保”得到有效落实。据统计,去年全市参加养老保险173028人(其中企业139937人),全年征收社保费3675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224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0万元,增长3.6%,全年领取养老金31647人,发放待遇总额16404万元,同比增加1385万元,增长9.2%,基金累计结存62582万元,同比增加9679万元,增长18.3%。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县执行催办制度和加收滞纳金制度不严格,发放失业保险金未按规定每月均由本人签名领取,没有单独设置一次性待遇与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台帐,对历史遗留的以物抵费物资没有设立备查帐,不按规定办理破产企业职工社保关系(仅凭企业加盖公章便笺予以办理),部分县未设置“缓缴社保费备查簿”。二是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有指定专人按月核对税务征缴数额。三是个别县会计记帐凭证装订不及时、不规范,养老、失业险等各险种基金相互挤占数百万元。四是社保经办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综合素质偏低,经费困难,内控管理制度还未完善,社保、财政、税务部门协作职责不够清晰,协调机制不健全。五是养老保险支付压力较大,个别县累计统筹超支金额较大。六是工伤保险的工伤预防费、工伤康复金管理支付不规范,使用支付对象项目范围不够明确。

改进的几点建议: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控制管理。调整充实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并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有关制度,建立社保、财政、税务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程序规范,管理严密、高效。二是规范业务流程,强化业务经办控制。全市印制统一的社保登记、变更、注销登记表式,规范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特殊工和提前退休审批手续及各险种签领手续。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坚持实行统计、会计报表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加强审计工作和会计凭证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全面清理核对历年用基金购买的国债以及定期存款帐单,清理核对各险种基金,确保帐单相符。四是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对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社保信息全面进行了清理和核对,补充缺失的重要信息,增加和完善内部逻辑检查、异常数据报警、违规操作控制等功能。五是切实加大追收养老保险欠费力度。养老保险统筹金超支严重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催缴制度,加大对拖欠社保基金的清缴力度。六是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管理使用社保基金的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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