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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阳光”推进救灾复产和重建家园工作

2006-10-31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今年6月以来,云浮市连受“珍珠”、“碧利斯”、“格美”、“派比安”四次强热带风暴侵袭,据初步统计,全市受灾人口68万多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43亿元。至8月28日止,全市已发放粮食274.7吨,口粮救济19308人;全市1307户重建户中,已确定选址831户,正在确定476户,动工591户,竣工37户。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三个方面加强对救灾复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保证了该项工作阳光操作,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对查灾核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工作小组进村入户,核查受灾情况,查看是否层级建立全倒户和需口粮救济户“两个台帐”,做到重灾户有户主姓名、有家庭住址可查,有责任人签名盖章,防止错报或漏报。

二是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财政、审计、民政、农业等职能部门,对救灾款物发放和使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每户全倒户补助金省给5000元、市给500元、县给2000元是否到位,救灾款物发放是否做到“五公开”:公开发放程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时段、公开救助数量,是否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各县(市、区)纪委还专门发出通知,严明救灾复产工作纪律,一经发现挤占、截留和挪用救灾款等违纪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是加强对落实重建帮扶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重点对市领导包干到县、县领导包干到镇、镇领导包干到村、镇村干部包干到户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开展“百局扶百户”、“千干扶千户”等挂钩帮扶活动的监督检查,每半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度,确保受灾全倒户在2007年元旦前搬进新居。同时,各县(市、区)纪委还积极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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