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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八措并举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2006-10-31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去年来,云浮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试点阳光村务工程。今年3月来,全市选取25个村开展“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试点,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近期全市将全面铺开这一工作。该工程的做法是在村民代表会议下设3-5人的会议召集、监督和发展三个工作小组,成员由非村委会干部担任,平衡村委会的执行权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建立和执行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制度,探索村务、财务管理新模式,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会议召集组负责召集村民(代表)大会; 监督组监督村务、村财活动,列席村委会会议、负责村务和村财公开的张榜公布,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发展组为发展村经济出谋划策。

二、推行村财会计代理。坚持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推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取消村委出纳、会计,设一名报账员,实行村账镇管。目前,全市已有44个镇(街)推行了农村会计代理,占全市63个镇(街)的69.8%,其中云城区7镇、新兴县12镇、郁南县15镇全部实行。同时,把代理制积极向自然村村民小组一级延伸,实行组账村管。目前,云城区、新兴县分别有775个、1910个村民小组推行了组账村代理,占村民小组总数的90%、62%。

三、规范农村财务公开。按省的标准实行财务规范公开的580个村委,占村委总数65.1%;一般性公开的村委297个,占村委总数33.4%;利用电算化公开内容的村委13个,占村委数1.5%。村集体年收入超过3万元的,收支情况必须月公开;低于3万元的,可月公开或季公开。如近两年,新兴县印发村财务公开表格9000多份到村,各村按统一的项目、内容、程序、步骤 、时间和形式进行公开,坚持村级财务一月一榜公布制度,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健全支出审批制度。限定村干部集体资金支出审批权,杜绝滥用集体资财,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如新兴县健全村级财务审批制度规定:村(居)委会开支500元以下的,由村(居)委主任签批;开支1000元以下,由村(居)委支书、主任“两笔会签”;开支1000元至3000元,经村(居)“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开支;开支3000元以上,经村(居)“两委”班子和村理财(监督)小组研究同意,或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开支。

五、实行财务审查监督。一是开展清资核产。从镇结算中心、农业、财政、经管、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各村(居)委会的集体财产进行全面清理,造册登记,移交镇会计代理中心,建立台帐,各村(居)委会只在农信社设一个银行账户,取消其他银行账户。二是开展审计监督。抓好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去年村换届审计村委315个,涉及资产总额11894.8万元;镇每年对所辖村的财务进行一次审计;同时积极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等专项资金的审计。三是开展日常监督。由监督组实施审核监督,审核村级财务日常开支票据凭证是否合法且手续完备,是否做到账证、账实、账款、账账、账表五相符。

六、查纠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处和纠正村级干部在财务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干部经济违纪案件17件,对一些轻微违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落实财务管理整改措施。

七、推进省级示范点建设。云城区高峰街、新兴县新城镇、郁南县东坝镇三个镇(街)和云城区云城街城北村等20个村,被列入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十县百镇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市、县积极指导各示范单位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以点促面,发挥示范效能。同时,结合“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扶持村级建立1—2个有“造血功能”的经济项目,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化解村级债权、债务。

八、提高村干规范管财素质。对各镇村账镇管领导小组成员,镇代理(结算)中心人员,各村(居)委会支书、主任、报账员,定期进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纪律、政策和财务管理实务等方面业务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如去年11月,举办了全市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业干部学院教授授课;新兴县东成镇、稔村镇每季度都集中村报账员、镇代理中心人员等进行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培训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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