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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一违法缠访闹访者获刑两年六个月

2006-10-31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日,云浮市首宗因不听信访部门的调查解释,恶意缠访闹访,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违法信访案件,在新兴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违法信访人吴某被以诽谤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信访人吴某的丈夫梁××于2001年4月在一宗交通事故中死亡,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由南海市法院委托新兴县人民法院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不履行赔偿款导致该案一时未能执结,吴某因此事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甚至缠访、闹访,引起了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云浮市中级法院及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这一“骨头案”于2006年4月顺利执结,为吴某及其家属兑现了10.2万多元的执行款。但是,吴某仍不满足,以索赔上访期间的各种费用等事由继续缠访、闹访,从开始的合理诉求发展到违法上访。吴某在上访期间,不听有关部门的调查解释,先后到市委、市人大以及省有关部门越级闹访,并到广州市环市路与建设大马路交界的人行天桥上以跳桥相要挟,被警察制止;捏造事实在“大纪元”、搜狐、中国法律博客、腾讯等国内外网站上发布所谓的“求救书”、“控告书”,并拉横额游街,企图以上述偏激手段达到其个人目的;通过境外网站散布诋毁攻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文章,致使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网上发贴子回复评论攻击法院执行人员,严重损害了该执行人员的人格、名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政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2006年7月在天安门广场准备派发虚假内容的传单时被北京公安机关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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