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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工商系统实施“五项工程”服务新农村建设

2006-07-18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云浮市工商系统实施“五项工程”服务新农村建设

今年以来,云浮市工商系统实施“五项工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具体是:

一、实施“维权护农”工程,营造良好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严厉打击损农、害农、坑农行为。1-6月,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100人次,检查企业2300家,查处涉农案件96宗,没收查扣假劣农药、化肥等物资53200公斤,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二是发挥12315投诉中心作用,解决农村消费者投诉难问题。1-6月,12315投诉中心接到消费者申诉举报1211宗,已办结1055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多万元;各级消委会受理并调解消费者投诉318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三是推进红盾服务维权进农村工作。目前,在全市行政村建立“红盾护农行动工作站”41个,聘请“红盾护农联络员”56名,力争3年实现村村建立红盾维权站。

二、实施“商标助农”工程,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发展。一是培育特色农产品驰名商标。目前,全市有“郁南无核黄皮”、“新兴皇帝柑”、“温氏”农产品商标180件,其中著名商标4件,促进了特色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增收增效。二是打造涉农品牌企业梯队,实现“注册一件商标、创造一个品牌,活跃一方经济”,拉动区域经济发展。三是加大对农产品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农业品牌。

三、实施“效能便农”工程,推动农村经济有快有好发展。一是提供高效优质登记注册服务。采取设立专办窗口、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定期走访、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或各类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二是鼓励农民从事个体经济经营,并支持、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三是积极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和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四、实施“信用兴农”工程,支持发展订单农业。一是对农资经营户实行信息化“经济户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诚信市场经营行为。目前,全市对607家农资经营户实施了“经济户口”管理,实行了“两账两票一卡一书” (即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制度。二是在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行签订诚信责任书制度,促使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目前,全市共与893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诚信责任书,促进了农资市场管理责任制的逐步建立。三是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并推行农资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发展“订单农业”。今年以来,全市推行农资合同示范文本和《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4万份。四是查处利用订单农业损害农民合法权益行为,重点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五、实施“经纪活农”工程,促进农村市场流通。一是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工作,建立农产品流通队伍,搞活农产品流通,解决好近年出现农产品“卖难”问题。二是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引领广大农民闯市场,促进农民增收。目前,全市农村有各种类型的专业经济协会37个,会员36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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