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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认真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

2006-05-24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新兴县认真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

近年来,新兴县采取有力措施,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先后得到了国家纠风办调研组和教育部教育收费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最近获省授予“2003-2005年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县”光荣称号。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新兴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根据治理重点,制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各治理教育乱收费成员单位职责。教育主管部门与各中小学分别签订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收费行为。做到“四严”:一是严格执行“一费制”规定,健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持亮证收费,持证缴费,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二是严禁“搭车”收费,杜绝社会有关部门(或单位)到学校进行各种摊派和“搭车”收费;三是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 规范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择校费的收取行为;四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收费大检查,重点加强对落实“一费制”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监督检查,暂未发现乱收费和违反规定招生的行为。而且一些政策执行得较好,如,2005年,中小学校服全部实行集中招投标,高中择校生仅占招生人数的7.3%,远未超过省规定的不得超过25%上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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