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检察院“一案三卡”强化办案监督
云安检察院“一案三卡”强化办案监督
近日,云浮市云安县人民检察院推行“一案三卡”制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预防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一是办案告知卡。首次讯(询)问时,向案件犯罪嫌疑人、申诉人、控告人、受害人、原告和被告等案件当事人发放“办案告知卡”,让其阅知当事人、证人在法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讯(询)问结束时,让被讯(询)问人在卡的有关栏目上署名填写对办案人员执法执纪的意见和建议。案件结案后,将该卡同案件的有关材料一同入卷归档。
二是廉洁自律卡。案件办结后五日内,办案人员如实填写“廉洁自律卡”,写明办案中拒礼、拒贿、拒请吃等廉洁自律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查后,送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存查。
三是回访监督卡。案件办结后,由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人员,持“案件回访卡”回访发案单位、证人和案件当事人亲属,了解办案人员执法执纪情况,并请回访单位和有关人员在卡上填写对办案人员执法执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签名或盖章,由纪检监察部门带回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