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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积极推行公车安全和节约管理

2006-04-13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云浮市积极推行公车安全和节约管理

近年来,云浮市积极探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注重从安全、节约角度,出台各项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一、出台办法规范公车安全管理。2005年1月,云浮市出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管和遗失处理办法,规定公务用车必须由单位车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责任制,并指定专人驾驶和保管,严格执行用车登记和报告制度。要求车辆不使用时,必须停放在所在机关大院或专门停车场保管,车辆离开所在机关或本地的,要停放在专门停车场或委托当地有关人员保管。

二、裁减公车节约支出。如,2005年罗定市经贸局裁减公务用车4台,年节省司机工资、燃油费、修理费及其他支出9万元。

三、限额定点消费。云浮市委大院各部门车辆支出,实行每辆车每月3000元经费包干,超出部分单位自行解决。市委市府车队及市纪委车辆在市区的加油、维修、清洗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准司机自行选点,否则不予报销。

四、长假期实行封车管理。云浮市烟草公司规定,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节日期间,封存全行业57辆生产、业务用车,包括单位“一把手”及一般业务用车,每年可节省经费20万元。

五、严格追究公车遗失责任。云浮公务用车保管和遗失处理办法规定,凡车辆违反管理要求导致被盗的,要追究当事人经济赔偿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对没有健全用车管理制度而遗失公务用车或遗失公务用车不按规定处理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云城、罗定两名县(市)直部门的“一把手”,因公车被盗,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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