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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扎实开展镇(街)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6-04-13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云城区扎实开展镇(街)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4年6月以来,云城区积极开展镇(街)卫生院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取得较好成效,2005年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48.9%,远低于省下达的70%控制指标。

一、明确“三挂钩”采购责任。各卫生院均成立药事小组,配合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负责组织、监督药品采购。建立药品集中采购与年度评优评先、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挂钩”制度,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医疗单位职责,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程序。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办法,明确操作规程、处罚规定、职责和目标要求,实行全区镇(街)卫生院药品、医疗器械100%集中采购;规定每月10日、25日为药品集中采购日。采购时,先由各卫生院药事小组将拟采购药品品种、规格、价格、产地和数量向药品采购联席会议申报,同意后报监督小组评审,确定最低价为采购价,并经监督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组长逐一审核签名后,委托有资质的医药公司采购。

三、多措并举强化采购监督。云城区纪委、监察局派员列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实时监督药品集中采购议事决策过程。监督小组认真审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相关材料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不定期对各医疗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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