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实行农村承包合同公示制度
新兴县实行农村承包合同公示制度
针对当前许多农村承包合同缺乏透明度,导致合同纠纷,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自2005年7月起,新兴县稔村镇推行农村承包合同公示制度。
该制度规定,凡是农村承包合同当事人办理合同见证的,除提供合同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发包方所在村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村民同意发包的签名册;承包合同和村民签名册要在发包所在村公示3-7天,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期届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的才给予办理见证。
目前,该镇已公示农村承包合同17宗,收到举报电话8个,拒办合同见证1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