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采取“四落实”措施维护农村维稳
云安县采取“四落实”措施维护农村维稳
2005年以来,云安县认真抓好农村大局稳定工作,共调处矛盾纠纷500宗,成功调处478宗,调处成功率为95.6%,实现了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省进京上访目标。主要做法: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将社会维稳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镇、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
二是落实包案责任。建立各级领导班子包案台帐,落实专人负责及领导包案责任制,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由有关部门一把手为专项小组成员的7个专项工作组,确保领导、责任、措施到位。认真开展“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县公安局长亲自接待群众31人,信访案件19起,办结18起,办结率94.7%,停访息诉15起,停访息诉率79%。
三是落实属地责任。构建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主、各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县、镇、村、小组四级“大调解”工作网络,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受理、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调处,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如白石村党支部成功协助解决该镇新车站建设用地问题,30多户被征地农户没有出现一起不良抵触行为。
四是落实普法教育责任。去年共对57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学法培训考试;县政法系统到各中小学校上法制课43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12.3万人,发放宣传资料29700份,出版法制宣传专栏140期;结合普法教育,全县各镇广泛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县120个村(居)委会已有70%的村(居)委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列,其中南盛镇大枧村被省授予“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