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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以“五统一、九不准” 规范秋季教育收费

2005-09-13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云浮市以“五统一、九不准” 规范秋季教育收费

今年秋季开学前,云浮市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确保各地秋季开学工作顺利开展。市物价、教育、财政、纠风、审计等多个部门先后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市高中及城镇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的通知》、《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组织5个检查组深入各地检查开学收费情况,凡有乱收费的学校,在媒体曝光,并按规定处理。同时,采取“五统一、九不准”措施规范秋季教育收费:

“五统一”即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单据、统一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九不准”即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不准强制学校、学生统一订购在省教育厅确定书目之外的教辅资料、课本及各类报刊;不准向学校、学生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其他教辅资料;不准强制学生订购校服;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学生收取借读费;不准学校、教师以任何名义强制学生参加各类收费补课班、辅导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不准学校搭车收费;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入学挂钩;不准以任何形式违规向学生强制性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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