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
云浮新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莫伍科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云浮市委批准,云浮市纪委监委对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云浮新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莫伍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莫伍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土地转让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莫伍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云浮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莫伍科开除党籍处分;由云浮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