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标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罗定市委批准,罗定市纪委监委对罗定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标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标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为谋求岗位调整,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款项划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标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罗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罗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标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罗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