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张继锋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云浮市云安区纪委监委对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张继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继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反廉洁纪律,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怠于查处河砂盗采违法犯罪行为;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特殊管制物品购买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继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云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安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继锋开除党籍处分;由云浮市云安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继锋简历
张继锋,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广东罗定人,大学学历,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云浮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支队长,云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四级高级警长、三级高级警长,云浮市云安区政协机关三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