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局副处职干部司徒耀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副处职干部司徒耀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司徒耀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异地购买炸药审批、承建工程项目、加快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枉法,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
司徒耀荣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司徒耀荣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司徒耀荣简历
司徒耀荣,男,1972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开平人,大专学历,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7月任新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2006年2月任新兴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7年5月任新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2010年12月任新兴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2年5月任新兴县六祖镇党委书记;
2013年3月任云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年10月任云安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0年6月至今任云浮市公安局副处职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