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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0-04-30 来源:云浮市纪委监委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日前,经云浮市委批准,云浮市纪委监委对云城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钦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钦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用地、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钦平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浮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钦平开除党籍处分;由云浮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云城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钦平简历

刘钦平,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广东云安区人,大专文化程度,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10月任郁南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4年12月任郁南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5年8月任郁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9月任云浮市云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11年7月任云浮市云城区委常委

2011年8月任云浮市云城区委常委、副区长候选人

2011年11月任云浮市云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

2012年4月任云浮市云城区委副书记

2016年1月任云浮市云城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候选人,区委副书记

2016年3月任云浮市云城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区委副书记

2016年9月任云浮市云城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19年9月被免去云浮市云城区政协党组书记职务

2019年12月云浮市云城区政协常委会同意其辞去区政协主席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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