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大队长潘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市纪委监委对云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大队长潘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超计划生育;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潘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缺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潘艺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潘艺简历
潘艺,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广东云安区人,大专学历,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4月任云浮市公安局政治处副科级侦察员;
1998年10月任云浮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2004年12月任云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8年5月任云浮市云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3年2月任云浮市公安局水警支队主任科员;
2013年5月任云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主任科员;
2014年5月至今任云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