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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莫洪森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09-07 来源:云浮市纪委监委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日前,经云浮市委批准,云浮市纪委对郁南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莫洪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

经查,莫洪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为他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个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和受贿错误,且被法院判处刑罚。

莫洪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被法院判处刑罚,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浮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莫洪森开除党籍处分;由云浮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莫洪森简历

莫洪森,男,1956年7月出生,汉族,广东郁南人,本科学历。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8月任郁南县国土资源局局局长;

2006年11月任郁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1年9月任郁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同年11月任郁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年6月不再任郁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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