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共云浮市纪委 >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云浮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章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08-21 来源:云浮市纪委监委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日前,经云浮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章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叶章森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叶章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章森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叶章森简历

叶章森,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广东新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3月起,历任新兴县大江镇政府副镇长、河头镇委副书记、簕竹镇委副书记

1999年1月起,历任新兴县簕竹镇委副书记、镇长、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06年2月起,任新兴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年5月至2018年8月,任云浮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