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的突出问题。现将10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云城区思劳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严伟行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2011年至2013年间,严伟行担任思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合谋,通过虚增或虚构青苗及设施补偿款的方式骗取公款共180万元,其个人分得51万元。严伟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2.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原副主任阙献民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2010年至2013年间,阙献民在六都镇沿江公路建设和合利电池板建设项目征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通过制作虚假征地协议、青苗补偿协议,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60.29万元,其个人分得12.65万元。阙献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3.云安区镇安镇永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木泉截留村集体收入问题。2005年8月至2015年2月间,张木泉在任镇安镇永星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兼财务期间,收取电站上交承包款时,采用收款不入账手段,截留款项6.6万元,以补贴名义私分4.63万元,张木泉分得1.11万元及占有余款1.97万元。张木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罗定市双东街道大同村委黄茅村原村长孙苏荣挪用公款问题。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间,孙苏荣在协助当地政府从事征地补偿款的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共126.09万元,用于个人赌博、进行营利活动及个人使用。孙苏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5.罗定市分界镇罗星村原村委委员曾凤连冒领低保金、基础养老金的问题。2005年至2015年,曾凤连在担任村委委员期间,利用亲戚的名字办理基础养老金并隐瞒亲戚已故的事实,截留低保户、基础养老金存折,多次冒名领取养老保险金、低保金共2.16万元。曾凤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罢免村委会委员职务。
6.罗定市罗城街道第三幼儿园原园长苏源娇套取伙食费问题。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苏源娇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开发票虚列伙食开支、制作假账的方式从伙食费中套取现金37.34万元,私分给教职工,其个人分得15.91万元。苏源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7.新兴县太平镇中心小学原校长区焕广套取现金发补助问题。2004年至2008年间,区焕广利用结算票据套取现金共5.98万元,用于发放节日补助,其个人分得0.97万元。区焕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新兴县稔村镇皮村原村委委员叶爱萍涂改发票问题。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叶爱萍利用担任皮村村委会报账员职务之便,在财务支出报销的过程中,采用涂改(加大)发票金额的手段,虚报套取现金0.39万元归其本人使用。叶爱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郁南县南江口镇上迭村党支部原书记周海德、南渡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庆辉、平罗村党支部原书记梁树丰等使用集体资金外出旅游问题。2009年9月,郁南县南江口镇上迭、南渡、平罗村委会在没有经村民代表大会和上级同意的情况下,在时任南渡村委会主任陈学明(已故)串联下,周海德、陈庆辉、梁树丰擅自组织镇驻村干部、村委干部和村小组长等16人使用集体资金外出旅游,共支出7.34万元。时任上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海德,对组织上迭村委干部使用集体资金外出旅游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南渡村党支部书记陈庆辉、时任平罗村委会副主任梁树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 郁南县通门镇双就村原党支部书记冯石泉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冯石泉、双就村委会原副主任冯郁坤、原民兵营长冯洁泉、原妇女主任朱淑英, 在协助通门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将明知没有实际建房的村干部亲属列入申报名单,并采取虚构建房资料的方式,帮助他人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共2.2万元。冯石泉、冯郁坤、冯洁泉、朱淑英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严肃查处一批基层腐败案件,维护了群众利益,发挥了震慑作用,社会各界反映良好。但从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看,贪污征地补偿款,虚报冒领低保金、养老金,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骗取集体资金、侵吞集体财产等问题依然严重。这些问题都是发生在基层党员干部身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县镇基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县镇党委要发挥好关键作用,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的实际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对征地拆迁、农村“三资”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领域、换届选举领域等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对违纪违法问题快查严处。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委、纪委,严肃问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联动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合力,重点整治和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实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