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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0-10-09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7年,由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主任吴伟祥提议,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班子研究决定,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麻风节慰问金合共13.19万元。2020年5月,吴伟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其他3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伟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期间,刘志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邀请到其企业饭堂聚餐,并且2次收受刘某赠送的高档洋酒和香烟等物品一批。2020年7月,刘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罗定市泗纶镇泗荣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10月,未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泗荣村委会干部集体讨论以“中秋节村委慰问”等名义,使用村集体收入发放补贴共1.503万元。2020年5月,泗荣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沈树生等6名村干部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四、郁南县都城镇中山社区居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都城镇中山社区居委会通过虚增或虚列方式套取办公经费共18.96万元,以“自筹工资”“辛苦费”的名义发放津补贴。2020年5月,中山社区居委会党委(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彭卫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3名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治“四风”仍需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查找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薄弱环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紧盯“四风”问题新面孔、新变种,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坚决露头就打,保持正风肃纪强大震慑,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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