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云浮市纪委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汽车驾驶员2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常住地在云浮市城区;
4.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实际安全驾龄在2年以上,无违纪违法行为及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熟悉基本的车辆保养和车辆维护常识;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具有B1以上汽车驾驶证或曾在其他单位从事过多年汽车驾驶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务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校学生;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身份待遇
1.聘用人员身份性质是市纪委监委不列入编制管理的聘用制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章守法,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云浮市纪委监委招聘汽车驾驶员报名表》,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并按照要求填写,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图像清晰)。填好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yfjwb8322@163.com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也可到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市行政中心南楼八楼807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留电话应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本人。2.此次招考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咨询电话:0766-8932520/8988322,联系人:王赛。
(二)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月24日(公休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的考生须于10月25日17:00前到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市行政中心南楼八楼807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云浮市纪委监委招聘汽车驾驶员报名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1张。
2.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核,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考核
采用现场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个阶段进行。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和工作技能。
1.现场技能测试。对应聘人员汽车驾驶技术进行综合考核。现场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现场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现场技能测试结束后以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现场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4.成绩公布。
(1)现场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纪委监委网站上公布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阶段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纪委监委网站上公布入围体检人选。
5.体检。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支付。
6.政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空缺时,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8.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以上事项如有临时变更,以电话通知为准。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本公告由云浮市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浮市纪委监委招聘汽车驾驶员报名表.doc